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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点丨打破“职业债”黑色产业链
作者:bet356亚洲版本体育日期:2025/10/21 浏览:
你可以立即获得一百万美元的奖励,而这一切的代价是几年不坐飞机或住高端酒店。这样的“诱惑”背后,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陷阱?赵某是一家影视公司的股东。这一天,赵某与顾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,同意将赵某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顾某。但当赵要求公司和其他股东帮忙登记股东变更时,却遭到拒绝。事实证明,该公司出现了运营问题。就在赵转让股权的前两天,该公司股东王某只是通知其他股东,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,公司拟清算并关门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当公司具有流动性时,股东认购的未缴股款必须全额缴纳。赵某认缴出资200万元,但实际付款仅14万元,缺口180万余元。也就是说,赵某得知自己需要额外支付180万多元的资本后,将股权转让给了顾某。而顾某愿意为赵某承担超过180万元的债务。更可疑的是,顾某在多起执行案件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早已丧失出资和偿还债务的能力。其他股东认为,顾某明显涉嫌为赵某贷款,可能是“职业债务人”,因此股权转让不能成立。赵某不服,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其他股东及公司。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?什么是“职业债务人”?谈案例、讲法律,本期《讲解》将为您介绍“债务专业人士”。 (金鑫)(编辑:王贤贤、邓智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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